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9年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有关补贴资金的公示(2023年第二批)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7〕21号)、《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8〕5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联合复审决定,现将2023年第二批符合条件的2019年在西安地区销售、登记、上牌的20辆新能源公交车,申请西安市地方财政补贴资金198万元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5月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反馈至市工信局汽车工业处。

监督联系人:高郝飞 监督电话:029—86788967。


附件:2019年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汇总表(2023年第二批).xlsx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