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第五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有关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7〕21号)、《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8〕5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联合复审决定,现将在西安地区销售、登记、上牌的第五批符合条件的10辆新能源汽车,申请西安市地方财政补贴资金99万元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10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反馈至市工信局汽车工业处。

监督联系人:高郝飞 监督电话:029—86788967。


附件:第五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汇总表.xlsx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