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市场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市场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2〕206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市场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259号),现转发你们,并对我市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中小企业申报,并指导企业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市场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的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编制完成项目申报资料。

二、企业申报资料及附件表格,请在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shaanxi.gov.cn/webfile/zxqyfw/81667.html(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市场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三、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核查申报资料的内容以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财政部门于9月19日前对辖区内项目进行汇总并推荐上报。上报材料包括:联合上报文件(附项目汇总表)一式4份(市工信局3份,市财政局1份);项目申报资料一式7份。

五、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放在申报资料最后一页,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单位-XX类项目”。项目申报单位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申报资料另需报送PDF扫描件(与纸质版一致)。

项目报送处室:

(一)中小企业服务公共项目、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处。

(二)中小企业运行监测项目,报送市工信局运行监测与安全处。

(三)市场主体培育项目,企业无需单独申报。

联系人:市工信局 中小企业服务处 孟飞宇 86788977

                            运行监测与安全处 朱锦 86788957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