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做好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做好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2〕139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做好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200号,以下简称《通知》,可登录陕西省工信厅官网查询下载)精神,为做好我市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一)申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报,2022年申报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也可自愿申报(最终按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名单为准进行推荐)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在西安市内(含西咸新区)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申报企业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申报企业须符合《办法》中明确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执行。

4.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线上申报。登录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要求在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上传相关资料。

2.线下申报。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报送纸质资料(纸质材料须与线上系统填报内容一致)。纸质资料包括:(1)《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一式四份,A4纸双面印刷,加盖企业公章,简装胶印单独成册;(2)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一式四份,A4纸双面印刷,书脊处标明“××市- ××区县(开发区)- ××企业”,项与项做好区分,加盖企业公章,简装胶印单独成册。

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一)复核对象

我市被工信部认定为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具体企业名单:合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特锐德智能充电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有限公司、西安芯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复核条件

复核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可登录国家工信部官网查询下载)中明确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执行。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线上申报。登录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要求在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上传相关资料。

2.线下申报。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报送纸质资料(纸质材料须与线上系统填报内容一致)。纸质资料包括:(1)《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A4纸双面印刷,加盖企业公章,简装胶印单独成册;(2)相关佐证材料(附件4),一式三份,A4纸双面印刷,书脊处标明“××市- ××区县(开发区)- ××企业”,项与项做好区分,加盖企业公章,简装胶印单独成册;(3)更名申请表及佐证资料(如涉及),一式三份,A4纸双面印刷,加盖企业公章,简装胶印单独成册。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自主申请。企业对照上述“复核(申报)对象”和“复核(申报)条件”进行自审自查,符合条件的按照上述“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二)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办法》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推荐至市工信局。

(三)汇总推荐上报。市工信局根据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情况,对申报企业资料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后,汇总上报至省工信厅。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和复核工作是工信部《办法》出台后,开展的首次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和复核,请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研学《办法》,确保相关业务人员学懂吃透有关政策,高标准完成好此次申报复核工作,为“优质中小企业”系列申报推荐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不得委托机构和个人进行申报或有偿培训。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不得指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代替企业申报,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企业申报前提条件。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政府主管部门名义向企业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企业谨防上当受骗,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确保按时完成。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展开工作,于6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5、6)、被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报我局(企业申请书电子版和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中小企业发展处 王阳 电话:86788976

邮 箱:xamyqyzxqy@163.com


附件:1.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佐证材料

          3.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4.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佐证材料

          5.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6.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7.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联系电话表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