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2〕122号


各有关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165号,网址:http://gxt.shaanxi.gov.cn/tzgg/78979.jhtml)要求,现将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中央财政支持配套奖补项目

申报对象:2021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一批第一年23户企业,第二批第一年7户企业)。

(二)省级重点支持专精特新项目

1.申报对象

截止2021年底,已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陕西省工信厅认定的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有效期内;(2)未上市公开发行股票;(3)未获得国家重点支持(工信部已公示的第三批拟重点支持企业视为已获得国家重点支持)。

2.申报条件

(1)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依法上报统计数据的工业企业。

(2) 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70%(不含)以上。

(3)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2020年、2021年均达到4%(不含)以上。

(5)目前在信用中国(陕西)平台信用状态良好。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税收所在地)向所在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上报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1)。

(二)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辖区内上报的企业资料进行审查,按照不多于分配名额(附件2)数量提出推荐意见,并上报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3)

(三)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对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的企业资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三、申报时间

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详见附件3)报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严格审查择优,把经营状态良好、专精特新特征突出的企业推荐上来。

(二)请务必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联系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王 阳

电话:86788976

资金拨付联系人: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 田 巍

电话:89821807


附件:1.企业申报资料清单及要求

          2.2022年度省级重点支持专精特新项目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3.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资料清单

          4.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联系电话表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