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19-2021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的批复(第二批)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19-2021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的批复(第二批)

市工信发〔2022〕119号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报2019-2021年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核,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部门专题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享受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企业和产品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共有NJL6859EVG1、NJL6809EVG1、NJL6809EV13、NJL6809EV9、NJL6809EV11等5个产品,享受西安市地方财补贴政策,产品补贴资金有效期为2019年6月26日—2021年12月31日。

二、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贯彻落实《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暂行规定》的要求,搞好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制造,建立完备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将有关数据实时报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级监控平台。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履行第一责任人,加强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管理,对有缺陷的汽车产品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消除安全隐患。

(三)每月5日前向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提供月度销售情况信息。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