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上云用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上云用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2〕62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推进陕西省制造业企业上云星级评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上云用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62号)要求,现在我市组织开展企业“上云用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企业上云星级评定奖励。支持制造企业采用云基础设施、重点设备上云、业务数据上云、应用软件上云等应用,对获得企业上云星级认定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奖励。支持制造企业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标杆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对获得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企业信息化建设奖励。支持制造企业采用信息化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核心业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支持方式

对当年获得省级认定的优秀星级“上云”企业、企业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认定为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项目分别实施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业(含采矿业)企业,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和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

(二)对申报星级“上云”企业进行评定,获得省级三星级及以上的“上云”企业给予奖励。

(三)申报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奖励项目单位,信息化整体投入须大于2000万元,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四)申报企业信息化建设奖励项目,信息化投入不低于50万元,投入金额从2021年1月1日起计算,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五)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方向,已取得中央和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参考指标见附件7。

四、申报资料

(一)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上云用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附件1);

(二)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上云用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书目录;

(三)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四)项目申报书(提纲见附件2);

(五)企业上云用数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3);

(六)企业上云用数项目绩效表(附件4);

(七)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八)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九)需要说明或佐证的其他资料。

五、申报程序

(一)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次,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项目资料;区县(开发区)两部门审核后推荐至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申报方式,项目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项目单位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完善和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程序,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项目申报全过程监督,对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请于2022年4月25日前向市工信局上报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将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和项目纸质资料(胶装成册,一式5份),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两化融合处 孙文瑞 电话:86788991

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 田 巍 电话:89821807

电子邮箱:Lhrhc029@126.com

地 址: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632室


附件:1.企业上云用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

          2.项目申报书

          3.企业上云用数项目资金申请表

          4.企业上云用数项目绩效表

          5.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6.XX区县(开发区)项目推荐情况汇总表

          7.上云用数项目企业自评估参考指标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2年4月7日    



附件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