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2〕37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工信部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西安市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推进园区工业互联网建设,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西安市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围绕工业园区数字化转型升级,园区运用互联网、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集成创新建设,提升园区产业聚集数字化管理能力,推动管理、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推动园区内企业数字化转型,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园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西安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基地(园区)运营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基地(园区)面积不少于10000㎡,入驻企业不少于25家,从业人员400人以上。

(三)产业聚集明显,工业互联网基础建设良好,工业互联网应用广泛,能够实现监测监管、综合管理、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

(四)基地(园区)建设有高覆盖、高融合的园区网络,实现园区企业全覆盖,5G网络基本覆盖,园区网络全面支持IPv6。

(五)基地(园区)建有为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服务的公共平台,提供各类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园区企业应用效果显著。

(六)基地(园区)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基地(园区)企业从单点、局部的信息技术应用向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变,企业数据和系统能够上平台用平台,促进企业提质降本增效。

(七)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西安市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园区)申报书”(详见附件),按要求编制相关文字资料并准备附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属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

(二)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请认真组织申报,对企业所报项目初审并实地考察后推荐报送。

(三)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确定示范基地(园区)进行发布。

四、其他要求

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请于3月21日前将推荐报告、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两化融合处 孙文瑞 电话:86788991

电子邮箱:Lhrhc029@126.com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632室


附件:1.西安市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园区)申报书

          2.基地(园区)入驻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西安市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园区)申报汇总表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9日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