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15批)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15批)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0〕37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市工信发〔2016〕9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第15批)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必须具备《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满足限定性指标最低标准,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等情形,无未修复的行政处罚失信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向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书面申报资料,同时通过以下方式在线填写企业信息收集表。

方式一:微信扫描

方式二:点击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fill/DZEtpaExSSGV2Vkpv?_w_tencentdocx_form=1

书面申报资料包括:

1.附件2、附件3、附件4;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佐证资料(例如:证明企业所属行业类别等情况的佐证资料)。

(二)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以正式文件予以推荐上报,同时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邮箱jishu2025@163.com。

三、有关要求

(一)《办法》及相关附件电子版请登录市工信局网站搜索查阅,申报资料按照统一格式,内容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企业”。

(二)请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5月29日前,将1份推荐文件和3份企业申报资料报送市工信局技术进步处。

联系人:鬲 睿 电话:86788952

地 址: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614室


附件: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

      2.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3.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4.承诺书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0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