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3〕127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双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提升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3〕191号)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209号)的文件要求,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将共同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区域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大赛主题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

承办单位:待定。

协办单位:西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西安市产业园区协会

(二)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公开、公平、公正。由市级大赛组委会聘请省内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创业导师、金融机构及行业著名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市级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三、参赛资格

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一)企业组

1.在西安市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经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四、大赛流程

大赛按照区县推荐组织报名、市级初评、市级复赛、市级决赛四个步骤进行,整个赛事活动分为启动仪式、市级初赛、市级复赛、市级决赛暨颁奖典礼四个阶段。

(一)组织报名

1.参赛项目报名。参赛项目不做行业限制,分企业组和创客组,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登陆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请注意:大赛向参赛者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服务机构报名。政府投资基金、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发挥技术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3.参与单位。赛事将邀请银行及投融资机构全程参与,为参赛项目量身打造金融产品,提供融资服务。

(二)大赛启动仪式

为扩大影响力,营造良好热烈的创新创业氛围,大赛组委会将择时举办大赛启动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市级初评

由大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织,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项目资料进行独立审查,符合大赛项目要求的进入赛前培训阶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市级复赛

由大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织,对通过资格初选的项目,按创客组和企业组分别进行,采用“8+4”路演和现场答辩模式进行,即参赛选手项目介绍8分钟,评委提问4分钟,通过评委打分方式,评出企业组和创客组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市级决赛暨颁奖典礼

决赛现场路演按创客组和企业组分别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两组均采用“8+4”路演和现场答辩模式进行,即参赛选手项目介绍8分钟,评委提问4分钟。其中项目介绍通过PPT进行演示;参加答辩环节的企业(团队)成员不超过2人。每个参赛企业(团队)接受7名评委评分,评委平均分为项目最终得分。决赛现场根据项目最终得分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项目、优胜奖项目并举行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省级复赛推荐项目

创客组和企业组分别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名,取创客组和企业组获奖项目推荐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五、赛前培训

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创业导师对进入复赛及决赛参赛项目开展赛前培训指导(复赛和决赛各1天)。帮助参赛项目梳理商业模式,完善商业计划书,指导 PPT制作及路演答辩等。

六、奖励机制

(一)奖项设置

大赛企业组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0元;优胜奖6名,奖金5000元;同时颁发奖杯或奖牌。创客组的奖励设置同企业组一致。

(二)展览展示

获奖项目优先参加市工信部门组织的相关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并在大赛官方平台上展示宣传。

(三)政策激励

获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1.对推荐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区域赛决赛的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排名前12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纳入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扶持范围。

2.向大赛合作的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进行投融资对接,争取投资支持;向大赛合作的银行机构推荐,争取贷款支持。

3.入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享受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要督导辖区内科研院所、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积极主动对接企业,征集参赛项目,做到应报尽报。

(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征集的参赛项目不少于5个,特色专业园区征集的参赛项目不得少于4个,县域工业集中区、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征集的参赛项目不少于4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征集的参赛项目不少于3个,西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参赛项目不少于2个。有多个荣誉的园区(基地)按照最高荣誉所要求征集的参赛项目数填报。请将征集的项目情况(汇总表,报名表和纸质资料一式三份)于8月29日前报送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一并发送邮箱)。

(三)大赛采取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奖项。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参赛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大赛要求的单位,取消推荐及参赛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取消参赛资格。

(四)此次大赛费用将由承办方负责。

八、联系方式和报名网址

市工信局工业园区处:徐园电话:86789121

邮箱:xagxjyq@163.com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韩雁宾电话:61158126

报名网址:http://www.cnmaker.org.cn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


附件:1.报名流程.doc

2.参赛项目征集表.doc

3.参赛项目报名表.doc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