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2023-05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重点产业链企业梯度奖励项目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重点产业链企业梯度奖励项目的通知市工信发〔2023〕77号联系人:梁力电话:86789119附件: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重点产业链企业梯度奖励项目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103号).pdf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202...
31 2023-03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选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计划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以前年度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进行审查,计划选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上述第三方机构。二、报名条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必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已公示的代理机构名单目录内。联系人:梁力联系电话:8...
20 2023-01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3年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3年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市工信发〔2023〕6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简称《实施意见》)、《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
11 2023-01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3〕5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325号)和省工信厅相关通知,国...
02 2022-12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重点产业链链主及配套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转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申报2021年度重点产业链链主及配套企业奖励,会同财政部门于2022年12月9日前推荐上报。
02 2022-12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揭榜挂帅”项目揭榜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转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揭榜挂帅”项目揭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并会同财政部门于2022年12月15日前推荐上报。
30 2022-08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重点产业链发展项目和2023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转发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相关通知,要求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辖区企业申报2023年度省级重点产业链发展项目和2023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并明确申报要求、核查事项、填报平台、时间节点及上报材料等内容...
08 2022-08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西安市2022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拨改投”项目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西安市2022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拨改投”项目的通知市工信发〔2022〕189号附件:1.西安市2022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拨改投”项目申报书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4.股权投资项目申请表5.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拨改投”项目汇总表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
31 2022-05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邀请会计事务所承担省市专项资金复核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为做好省市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复核审计、验收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市工信局决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报名参加。联系人:袁琳联系电话:86788950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31日
30 2022-05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次(总第四批次)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揭榜挂帅”项目揭榜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转发省工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次(总第四批次)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揭榜挂帅”项目揭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等工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申报,会同财政部门于6月2日前推荐上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