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建设西安市工业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库暨做好2020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建设西安市工业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库暨做好2020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0〕41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先进制造业”强市战略,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工业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决定建设西安市工业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精准服务,重点培育。现就2020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辖区内(含西咸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中规定的工业中小企业。

(二)企业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状况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常纳税,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条件

培育库分为“小升规后备库”“小升规培育库”“成长型培育库”“小巨人培育库”四个子库,四个子库中的培育企业原则上不交叉重叠。

(一)小升规后备库。2019年企业年营业收入在500万以上,2020年未纳入升规计划的工业企业。

(二)小升规培育库。2019年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有望突破2000万元,计划申请升规的工业企业。

(三)成长型培育库。2019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

(四)小巨人培育库。2019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占有率高,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的工业企业。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向当地(以纳税地为主)工业主管部门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1。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并结合申报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订单状况等情况,择优推荐上报,填写附件2。

(三)市工信局根据区县、开发区推荐情况,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对入库申报企业予以确认:

1.2019年底已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直接进入小升规培育库。

2.2019年度利税总额为正且较2018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直接纳入培育库的相应子库。

3.其他企业依据2019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排序,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的原则,择优纳入培育库的相应子库。

对拟入库培育的企业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后最终确定。

四、政策支持

(一)纳入培育库的企业,优先享受“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各类社会化服务。

(二)纳入培育库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三)纳入培育库的企业,优先享受融资扶持。

(四)纳入培育库的企业不定期组织参加产业供需对接会。

(五)申请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需为已纳入培育库的企业。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密部署。请高度重视工业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产业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以重点中小企业为抓手,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公共服务,发掘和培育一批质量效益优、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推动全市工业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监测,定期评价。要加强对本地区重点工业中小企业的监测和分析,定期开展在库中小企业评价,企业不再符合成长培育库申报要求,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及被违法处罚的,应及时向当地工业主管部门提交退出申请,填写附件3,当地工业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后上报市工信局,填写附件4。

(三)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本次审核通过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局。

联系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白盟亮,联系电话:86788973。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5日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