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省级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做好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验收管理工作,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工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19〕99号)的要求,市工信局决定对2016年-2019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20个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开展验收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报名参加本次省级项目验收工作。

一、验收内容

(一)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包括:建设期限、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生产线和设备购置安装及运行情况、土建工程完成情况、生产组织实施情况等;

(二)项目建成后各项指标实现情况。完成《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指标,包括:工艺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及生产能力情况等,取得知识产权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检查财政资金拨付、使用和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合理等情况。

二、验收标准: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已完成总投资额的70%及以上,形成产能,生产线运转良好;

(二)项目实施中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提升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项目资金落实、使用合理,有无截留、挪用和挤占等现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专款专用,专款专帐,账目清楚,账物相符,财务决算报表规范。

二、验收时间

验收工作要求在2020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前结束。

三、报名条件

组织验收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有市财政局2018—2020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

四、提交资料

(一)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含人员规模、注册会计师人员数量、以往从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计的主要业绩等。

(二)本次复核审计的方案。

(三)本次复核审计的报价。

五、确定方式

市工信局根据各报名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资料,组织相关人员对事务所实力、以往承担财政资金审计的业绩、本次复核审计方案、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选会计师事务所名单,采取竞争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承担本次复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请有意参与本次复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3月10日上午12点前,将上述材料密封后以邮寄方式报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投资处(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615室)。

联系人:李涛 梁力,联系电话:86788951,19991804661。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