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发〔2019〕204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普及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创新企业组织管理能力,提升全市企业两化融合整体发展水平,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优结构促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办字〔2018〕21号)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是工商、税务登记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含西咸新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企业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贯标工作。

(三)具有建立并实施管理体系(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的经验。

(四)以前年度已确定为国家级、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和本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以评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支持政策

(一)确定为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通过体系评定后,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贯标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在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智能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制造业智能化改造等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和支持。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市级贯标试点企业指导,及时对富有成效的贯标试点企业经验进行总结并推广。

(二)申报按属地化原则统一汇总上报。申报企业向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报送《2019年西安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1),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于2019年12月5日前将企业申报书(一式三份)和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件报送至市工信局两化融合处,同时将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证明材料完整并真实有效。申报试点的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www.cspiii.com/pg/)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四)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市级贯标试点企业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2019年西安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润玉 电话(传真):86788987

地址:市政府2号楼665室

邮箱:719499747@qq.com


附件:1.2019年西安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doc

      2.2019年西安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doc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