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节能监管中心计划开展工作,有车辆租用需求,现遴选车辆租用公司提供服务,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计划于2026年10月开始,分多时段租用车辆在陕西省境内部分区县开展工作。
二、遴选条件及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公司具有合法资质;
2.车辆为七座商务车;
3.车辆合法有效,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车辆购买全险;
4.租用车辆性能良好,车龄新,保养到位;
5.能及时响应并安排租用车型到指定场地,服务良好;
6.报价不含驾驶员保障、燃油及过停费。
请有意向的公司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租用报价、营业资质及承诺服务等相关资料报送至联系人处。
公告时间: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8日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9-86517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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