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

近日,市发改委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主体电价加价行为。此次专项行动将专门成立转供电加价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建立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协调联络机制,合力推动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

在专项检查中,我市将对由物业企业提供服务的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物业小区,商贸企业、独立运营商业综合体、商超、批发市场、集贸中心(市场)以及各类园区、利用本单位(企业)自有物业(街边门店)对外租赁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菜市场等转供电主体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详细登记转供电主体基本信息、平均电价结算标准、电价加价幅度等情况。‍

按照《方案》要求,各转供电主体要对照我市2018年以来历次降价节点和降幅,自查是否已及时足额传导,落实不到位的立即整改,全面核查盘清多收费用,建立台账逐户清退,做到“应退尽退、即退快退”。完成全部退费工作的转供电主体,需将整改情况及涉及转供终端用户情况上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同时,转供电主体要进一步提升明码标价意识,对各类企业等终端用户按规定公示电价标准,定期公示公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金额、分摊办法、分摊标准,确保电价标准公开透明。‍

此外,我市还将大力推动使用“网上国网”APP“转供电费码”,促进商户对转供电主体的监督约束,强化转供电主体自我治理意识,完善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实现“用户自查、风险预警、精准监管”的管理闭环,确保政策红利落地落实。